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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过“任何人都要死,自然的死亡是一种绝对的法律,但这是自然对人所执行的法律。”即便任何人都无法逃避死亡这一“天刑”,人类却可以通过男女两性结合组成婚姻家庭,通过生儿育女来达到自己生命延续的目的。这样,肉体生命就可以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延续下去。同样的,死亡与殡葬就成为了精神生命传承的交接棒仪式。比之于生命出生侧重于肉体生命的繁衍,殡葬祭祀更侧重于精神生命的接续,前者是体内遗传,后者是在体外遗传。人类的殓殡葬祭活动就是生命精神、生命智慧传承的载体和中介。
台湾殡葬教育专家钮则诚教授考证后认为,由死亡文化所塑形的丧礼和葬礼,是华人社会四种生命礼仪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冠礼是庄严的成年礼仪,表示生命教育的初成,婚礼为神圣的婚嫁礼仪,形成生命繁衍的姻缘;丧礼为慎终的丧葬礼仪,代表生命庄严的安息;祭礼为追远的祭祀礼仪,象征生命薪传的圆满。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传统文化从来都是把丧祭活动看做是生命传承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殡葬活动中,如何通过特定的仪式仪程让在场的每一个人体验到生命的有限,体验到海德格尔所说的人是“向死而在”的这样一个生命存在事实;充分发挥丧礼所具有的“尽哀、报恩、养生送死有节、教孝、人际关系之确认与整合”等功能就是殡葬生命教育必须肩负起来的崇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