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分类:
殡葬仪式本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产物,我国历史视殡葬仪式为教化民众和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许多朝代都制定了相当完整的法典制度。在《论语*学而》中曾转述曾子的话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段论述成了春秋以降历朝历代殡葬立法和殡葬研究中难以逾越的原点。应该看到,传统殡葬仪式是建立在农耕经济和以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基础之上的,殡葬仪式所体现的社会秩序或曰社会功能是维护宗法等级的。
建国以后,我国开始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建设,社会所倡导的是人人平等,亲族关系弱化,人际关系淡化,家庭小型化成为社会的主要特点。在这样的社会中,势必失去了传统殡葬仪式中某些做法的存在条件,而适应当代社会特点的新仪式也正在孕育之中。
在传统社会中,殡葬活动从头到尾都是由族人协助来完成的,殡葬活动的所有功能都可以通过族人的帮助来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成了个人除家庭以外的另一个可依赖群体。死亡事件发生以后,单位也要承担一定的殡葬服务责任,使殡葬活动由原来只靠宗族承担,演变成亲友、单位和殡仪馆共同承担。在这种模式下,殡仪馆承担了告别、火化和遗体与骨灰的处理任务,其他社会服务人员承担了家庭丧事活动中的指导任务,单位则要承担丧属的心理安抚,人际关系重建等任务,殡葬活动就此一分为二。
由此,从近几年来各地推出的“现代殡葬服务”中可以概括出两个特点:一是现代殡葬强调运用现代科技的发展成果处理丧葬事务,包括遗体的处理,仪式中的各种道具、设备和服务设施等;二是现代殡葬仪式更强调规范化和礼仪化,包括仪式过程中的行为系统、音声系统、视觉系统等等。(编辑:沈阳灵益 www.4444448.com)